为切实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打造环资审判精品工程,长铁中院在2023年组织开展了“一院一特色、一院一举措、一院一基地、一院一精品”暨“四个一”专项行动。经过两级法院近一年的谋划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打造了环资审判特色品牌,为生态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着力创新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为核心,推进打击违法犯罪和修复生态环境有机结合,督促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通过建立补植复绿机制,充分发挥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目的。
定机制,形成合力促落实。
2023年4月20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与敦化市检察院、敦化市林业局、敦化市公安局召开“补植复绿”联席会,对涉环资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受损害生态环境得不到修复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并积极研究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新举措,初步达成建设补植复绿基地共识。
建基地,集中补植见成效。
4月27日,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与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敦化市林业局签订《关于在办理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案件中适用补植复绿机制开展生态修复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工作原则及各单位工作职责,补植复绿案件的适用范围,资金监管及监督等内容。该协议的签订,有利于督促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促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办理环境资源案件在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签订协议后,延边铁路运输法院与敦化市人民检察院、敦化市林业局对建立的补植复绿基地新开岭林场举行揭牌仪式,该基地面积50余公顷。补植复绿基地的建立将打击违法犯罪与修复生态环境有机结合,引导、督促行为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截止目前,生态补偿金专用账户共收取生态环境补偿费97258.20元,替代补植复绿2万余株。通过原地复绿、补种林木、交纳生态修复保证金、劳务代偿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司法生态保护功能。
重转变,探索复绿新方式。
生态修复传统理念是在受损地进行,对于受损地不具备修复条件的,探索异地补植复绿。在办理的破坏环境资源案件中,多数案件受损地不具备修复条件,或者被害人不愿原地补植复绿,通过补植复绿基地建设,解决了“去哪种”的难题。对不能直接修复的,要求被告人缴纳一定的生态环境修复补偿金。被告人生活困难,无力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补偿金的,可以通过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由相关部门明确劳务代偿方式、工时、期限,并全程监督、定期了解进展,解决了“不能种”的难题。对于被告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修复的,为保证补植复绿的成活率,由新开岭林场替代修复,费用从被告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补偿金中支出,由林场根据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确定的补种数量,采购苗木种植,并做好植后管护,最后由检察院、法院、林业局共同验收,解决了“谁来种、谁验收”的难题。
推政策,树立生态司法理念。
延边铁路运输法院立足实际,通过向被告人宣传生态法律法规,积极引导被告人签订补植复绿承诺书,承诺及时对被破坏的林地就地补植复绿或者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异地补植复绿,使受损的生态环境有修复的资金和人力,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同时依据被告人补植复绿和缴纳生态补偿金等情况,对被告人作出从宽处理,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补植复绿基地的建设,印证了打击犯罪、法制教育与生态修复的三赢,延边铁路运输法院将以生态修复实际效果出发,以补植复绿为重点,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守护绿美延边;以普法宣传为措施,让生态文明保护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广大群众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