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我被遴选到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工作,环资审判的种子从此刻开始便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我能够有幸获得2023年长铁中院“审判之星”的荣誉称号,得益于领导、同事们无私的指导和帮助,更得益于长春环境资源法庭这个优秀的集体,所以我的这份荣誉属于一起并肩奋斗的环资大家庭。
环境资源审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旨在维护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并确保公正合法的司法程序。环境资源案件对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在手的大部分诉讼案件是之前一直从事的民事审判工作,陌生是因为环资审判是一个新的审判模式,没有旧路可循。为了做到准确把握新时代下环境司法的特点和要求,我从零开始,借助相关法律法规、参考各类环资审判书籍,开始了重新学习。
在办理环资案件的过程中,一方面我会按照以往的办案节奏,每件案件从拿到手到办理结束,在庭前准备、庭审、合议庭讨论、撰写文书等主要环节进行针对性地准备,提高办案质效,同时对案件做出繁简区分,简单案件快速办理,复杂案件有序推进。另一方面,我始终坚持环资审判协同性、预防性、修复性、公益性理念,强化专业性审判能力,重点把握案件涉及公共利益的特点,加强创新意识,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关注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
我省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中,大部分案件为林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的特点是案件事实发生时间较为久远,合同签订的背景较为复杂,所以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我都会在了解地方政策规定和案件背景上做大量的工作,通过与当地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沟通,在对案件进行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办案,保障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
2023年12月,我办理了吉林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后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为了吃透案情,我多次同检察机关、生态部门进行实地现场勘验,并通过向专家学者咨询,探讨赔偿协议的可行性,让受损害的生态环境得到了科学、有效、及时的修复。
过往皆序章,奋斗正当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继续坚定对党的忠诚、对法律的崇尚、对事业的挚爱,更加努力工作,保持热忱初心,持之以恒投身于司法实践。我愿为守护公平正义献涓滴绵薄之力,护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蓝天永驻,做绿色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