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铁路运输营商法治环境,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推动铁路运输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长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晓静率队一行五人前往中国沈阳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座谈交流,深入了解铁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中国沈阳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陶宝权对杨晓静副院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对长铁中院近期出台的《关于“持续优化铁路运输营商环境、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给予高度评价。陶宝权书记指出,目前铁路集体企业正处于改制的关键时期,需要长铁两级法院给予更多的法律支持和司法保障,针对铁路沿线飘浮物危害铁路运输安全的问题,建议铁路法院加强普法宣传,帮助铁路沿线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安全意识,为铁路运输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长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晓静表示,服务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推动铁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是铁路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长铁两级法院始终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铁案件,保护铁路企业正当权益,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杨晓静副院长强调,针对铁路运输生产安全问题,长铁两级法院要充分运用司法联动工作机制,与铁路运输企业、铁路公安局、铁路检察院密切沟通,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坚持司法引领,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典型案事例的教育功能,努力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座谈中,沈阳局集团公司安监室、工务部、林业科等部门代表就工作中面临的有关法律问题、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交流发言。针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长铁中院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逐项解答。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长铁中院将进一步按照《关于“持续优化铁路运输营商环境、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创新工作方法,细化工作方案,夯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为抓实抓好司法服务经营主体工作,推进“法企共建”工作走深走实,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