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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环境资源法庭设立一周年大事记
  发布时间:2023-09-26 16:33:59 打印 字号: | |

2022年9月26日,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和新要求,长春环境资源法庭正式受理案件。一年来,在省高院的坚强领导下,长春环境资源法庭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与10家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法院共同凝心聚力、砥砺前行,推动吉林省环境资源审判改革行稳致远。


2022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在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内设专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机构。

2022年6月6日,长铁中院召开长春环境资源审判论坛调研成果座谈会,迎接集中管辖改革任务,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业务能力和调研水平。

2022年7月19日,长铁中院召开两级法院院长会暨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筹备座谈会。

2022年9月1日,长铁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干警走进校园送上“普法第一课”,提升青少年环境资源保护理念,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助力法治校园建设。

2022年9月9日,长铁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干警走进环保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助力企业持续绿色健康发展。

2022年9月13日,吉林高院、长铁中院组织召开全省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动员部署视频会议。

2022年9月15日,长铁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干警走进所在地社区,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2022年9月22日,长铁中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工作对接会,与长春市司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农村农业局、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林业和园林局座谈。

2022年9月23日,长铁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干警深入乡村开展环境资源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保法治观念。

2022年9月2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告在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设立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并指定11家法院对全省环境资源案件进行跨区域管辖。

2022年9月26日,长铁中院组织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11家法院深入辖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2年9月26日,“掌上环境资源法庭”微信小程序上线。

2022年11月7日,制作专题宣传片《立冬▪白山松水间开启环境保护司法新模式》,参加最高院组织的中国法院“二十四节气”宣传专栏展播。

2022年12月9日,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干警正式进驻法庭。

2022年12月16日,长春智慧法务区五个专业法庭挂牌。

2023年1月16日,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审理首例环境资源二审刑事案件。

2023年1月18日,邀请法制观察员沉浸式体验长春环境资源法庭。

2023年2月22日,长铁中院集中管辖后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2023年3月1日,吉林卫视《吉林新闻联播》栏目以《长春环境资源法庭:以司法文明促进生态文明》为题对长春环境资源法庭进行专题报道。

2023年3月13日,辽源市两级法院到长春智慧法务区调研学习,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联合共商构建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司法协作机制,合力共建高能级法务生态体系。

2023年3月15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鋆一行到长春环境资源法庭调研铁路法院跨域管辖改革情况。

2023年3月22日,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水污染行政处罚案并当庭宣判。省人大代表、吉林省河务局、长春市水务局、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旁听庭审。

2023年3月22日,长铁中院召开“强化依法治水 共护生命之源”主题座谈会。

2023年4月14日,省法院环资庭、长铁中院干警前往中国铁路工会土门岭林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2023年4月21日,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鸭绿江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2023年6月2日,长春环境资源法庭与长春智慧法务区管理办公室联合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023年7月13日,长铁中院公开审理吉林省首例未成年人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2023年7月18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一行到长春环境资源法庭调研。

2023年7月26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焕秋一行到长春环境资源法庭视察工作。

2023年8月3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李云波一行三人来长春环境资源法庭调研。

2023年8月15日,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首例环境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宣判。

2023年8月15日,长春环境资源法庭、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林业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实践基地在土们岭铁路林场揭牌成立,成为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的又一举措。

2023年9月19日,省法院主办,长铁中院、吉林铁路法院承办的全省环境资源“1+10”案件管辖机制运行一周年工作推进会在吉林市召开。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新征程上,长春环境资源法庭将继续以生态环境为媒,“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持续推进审判专业化建设,着力提升智慧司法水平,为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大美吉林的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