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4年9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设立,下辖长春、吉林、通化、白城、图们5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是全国18个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中辖区基层法院数量最多的中级法院。两级法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186名。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1月26日《关于明确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的要求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长铁中院受理辖区内按照级别管辖应当由中院受理的一审刑事、民事、执行、审判监督案件及基层铁路法院受理案件的上诉案件。
2015年1月1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沈阳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签订《关于案件管辖及相关工作交接协议》,自2015年1月1日起,长铁中院正式受理案件。目前长铁中院案件审理及其他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